其他公司形式
其他公司形式
除了上述几种企业形式之外,我再补充几种常见的形式:
1、 集团公司和公司集团
集团公司不是一种法定的组织形式(就是说《公司法》里是没有对其规定的),它通常是一些自认比较牛逼的国企或者民企设立的一家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所以它是一个法人。集团公司的名称里带有集团两字,然并卵,经营业务、公司治理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集团企业的注册是依据工商总局出台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来管理的,注意它只是规定,而不是法律哦。我们这边很多事务制定了法律,然后涉及更细的事情之后相关执法部门又会搞一些“规定”、“条例”、“办法”出来。
当然要设立集团企业也是有一定的门槛的,通常是注册资本不能少于5000万(有些地方低到1000万),然后下属参股或者控股公司要有5家(有些地方低到2家)。
所以大家不要被人拿出集团公司的名号给忽悠了!更何况,有些人其实没有成立一个实际的集团公司,而是由于他名下有很多公司,然后在名称上印上XX集团(这是公司集团的概念),这事工商网站查一下就知道真假了。
公司集团和集团公司又是啥区别?集团公司很明显,它就是一家公司,是一个法人,只不过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公司集团呢,是一个经济名词,不是一个法人。
财经媒体上,大家在谈的什么唐万新大哥的“德隆系”、卫东大哥的“涌金系”就是指一个公司(企业)集团,说白了就是有一位大哥,手头控制了好多公司,然后发号施令、呼风唤雨的,很拉风,然而下场好像都不是那么的好。所以创业者不要成天称大哥,大哥不好当啊!
2、子公司和分公司
很多人搞不清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一家独立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就是说某家公司以控股(50%加1股就能话事了)或者参股(股权比例不大,只能跟着大股东打酱油)形式投资了一家公司,那这家公司就是我的子公司了。
分公司呢,它不算是一家独立的公司,当然不算法人,分公司相当于一个公司的部门,不过我这个部门可能在外地,在外地也要招人交社医保、经营业务开发票,这个时候我就要在外地(其实本地也可以)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所有法律负责都由母公司承担,比如分公司向别人借了一笔钱,就要由母公司还,而子公司向别人借了钱,母公司是不管的。
3、办事处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或者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都可以在不同地方设立办事处,办事处也相当于公司的一个外地的部门,和分公司的区别在于,这个办事处无法为员工交社医保,也没办法经营业务开发票。
好了,不同企业的组织形式基本就说这些了,我没有讲很深层次的内容,但是我是非常非常非常的用心的在撰写,希望创业者们能用最少的时间了解企业的不同形式,涨个姿势,认真阅读后,和别人交流时会对你有士别三日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