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国有逗比,鲁迅就是逗比中的战斗机
“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快乐,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致敬20世纪中国第一大玩家鲁迅先生
说到鲁迅,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话:
“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在我们印象中,通常是这样的:须发直立、横眉怒目,呆板、严肃、无趣。
实际上,真实的鲁迅是个大逗比,有趣得很。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
现在,社长就来还鲁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01
从小,鲁迅就是个逗比王。 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 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 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 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 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 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迅哥儿成绩好,常得老师表扬。 有一回老师出对子,上联:独角兽。 邻桌同学想得表扬,偷问迅哥儿怎么对。 迅哥儿说:四眼狗。 不料此同学竟真以此作答, 戴眼镜的老师大怒,顺手就一巴掌。 迅哥儿以书遮脸,憋不住笑出声来。 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在北大讲课时,
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岛,留了个学生头,
鲁迅便给人家取名为“一撮毛”,
每次见面,就甜甜叫一声:“一撮毛哥哥。”
他写的《中国小说史略》出版后,
赠送川岛时,在扉页上这样留言:
“请你,从情人的怀抱里,
暂时伸出一只手来,
接受这干燥无味的《中国小说史略》,
我所敬爱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鲁迅玩,
瞧见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
于是隔着马路就喊,鲁迅没听见,
众人撵到家门口,对他说:“都喊你好几声了!”
于是鲁迅就说:“噢、噢、噢……”
章衣萍问:“为什么要噢这么多声啊?”
鲁迅一本正经说:“你不是叫我好几声吗,我就还给你呀。”
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写信也十分逗比。 收信人是教师,他就用“并请教安”。 收信人是学生,他就用“即颂学安”。 收信人是夫妇,他就用“即请俪安”。 ………… 不但如此,鲁迅还会根据不同的信, 在信尾写“日安”“时安”等问候语。 1925年,鲁迅给许广平写了一封信, 就北京女师大学生反对校长杨荫榆封建家长式的统治跟许广平讨论, 信尾用的是“顺颂嚷祉”, 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乐。 1935年,作家叶紫给鲁迅写信, 信中说:“我已经饿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钱”。 鲁迅回了一封信,给了他一些钱, 信尾问候语是——“即颂饿安!” 鲁迅,真是一个逗比王。
02
不仅逗比,鲁迅还恶搞。 他在厦门大学当教授时, 给许广平写信透露了一个尿尿的秘密: “每每在半夜的时候,跑到楼下,找一棵树,草草倾泻,了事。” 有一次,鲁迅受了点小伤, 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楼了。 于是找来了一把夜壶。 尿在夜壶,本来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鲁迅不想去厕所倒尿, 于是就“看夜半无人时,即从窗口泼下去”。 鲁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时, 喜欢开着窗子伏案写作, 那时,经常有人溜到楼下墙角来小便。 然而,自己乱撒尿的迅哥儿却看不惯了。 就用橡皮筋和纸团做成弹弓, 朝着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着屁股,龇牙咧嘴四处张望, 鲁迅却躲在屋内偷笑不已。 迅哥儿,真是太恶搞了。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街头溜达, 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 走着走着,鲁迅突然转身, 故意把特务当成乞丐, 掏出一块银元,递过去说:“拿去买饭吧。” 特务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尴尬至极。 鲁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一家理发店理发。 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 觉得他肯定没啥钱,所以理得极其敷衍。 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理发师喜出望外,一张脸都笑烂了。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 理发师大喜,立即拿出看家本领。 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 一个小钱一个小钱地数,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是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一听,立刻满面通红。 迅哥儿,就是这么恶搞。 所以北大教授孔庆东说:鲁迅是恶搞的祖宗。
03 鲁迅更是民国有名的段子手。 没事,就喜欢和朋友一起讲段子。 有一次,郁达夫和唐弢去找他玩, 鲁迅就讲了一个黄段子: “有位隐士,洁身苦行,德高望重, 远近几百里的人都仰慕和敬佩他。 临死时,因为他一生未近女色, 抱憾没见过女人阴户,辗转反侧,不能死去。 徒弟们见他折腾得苦, 决定出钱雇个妓女,让他见识见识。 等到妓女脱下裤子,隐士看了, 恍然大悟道:‘喔,原来是和尼姑一样的啊!’说完断了气。” 这故事,就记在唐弢《记郁达夫》一文里。 唐弢连连感叹:“佩服,佩服。”
民国当时,因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 鲁迅便写了一首打油诗《我的失恋》, 来调侃徐志摩等一众诗人: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 此等打油诗,实在是太好玩了。 都说周星驰无厘头, 其实鲁迅才是无厘头的祖宗。 他运用无厘头写法, 写了一本很好玩的书《故事新编》。 比如写大禹治水的《理水》: 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 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只听得上下在讲话: “古貌林!” “古鲁几哩……” “O.K!” 你看,幼稚园、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现代话, 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时代,比周星驰还好玩。 比如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 “哼!”嫦娥将柳眉一扬,忽然站起来, 风似的往外走,嘴里咕噜着: “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的?” 鲁迅说后羿箭术太好, 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 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 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 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 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迅哥儿真是当之无愧的民国第一段子手啊!
04
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 让我们看看鲁迅是怎么吃饭的。 这是1928年1月鲁迅家菜谱: 1日上午:洋薯炖鸡,咸菜煮鱼,榨菜肉片汤,卷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萝卜牛肉,炒鱿鱼,卷心菜。 2日上午:鱼,豆付肉丝羹,及第草菇汤,青菜。 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鱼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炖鱼,咸菜肉松,鲫鱼豆付汤,青菜。 3日下午:芹菜云耳炒牛肉,津菜炖鱼丸,蚝豉松,青菜。 ………… 一看这菜谱,就知道鲁迅是顶尖吃货。 鲁迅超爱吃,研究者统计了一下,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 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 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杏花村等。 这还不包括不知名的苍蝇馆子。 只要一有空,鲁迅就会邀约朋友, 四处寻找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鲁迅最常去的还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鲁迅最喜欢吃广和居“三不粘”, 这道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 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们都知道鲁迅是个大吃货, 所以去看他时,便常常赠送食材。 翻译家曹靖华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树, 树根上长了一棵硕大的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回老家摘了这棵猴头菇, 然后带到上海,送给鲁迅。 鲁迅大喜,当即请梁园老板来做这道菜, 并约了几位好友,一起品尝这人间绝味。 吃完不过瘾,鲁迅感叹:“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后,浙江还真培养出了这种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写文告诉鲁迅:“您的愿望实现了。” 鲁迅实在太爱吃了, 以至于许广平都想招聘一大厨在家做饭。 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 最后只好将自己锻炼成了大厨, 以满足迅哥儿那张刁钻的嘴儿。
05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 家里,总是零食不断, 写文章时常常零食不离口, 一边写,一边吃。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 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 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 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个零食控的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还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 有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优异, 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鲁迅竟然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 买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来。 夜深人静读书时,就以零食为伴。 零食吃完了,就开始咀嚼辣椒。 这零食控,真不是盖的。
鲁迅尤其偏爱甜点。 早在日本留学时, 他就爱上了一种类似“豆沙糖”的茶点, 回国后特别思念, 不惜托人从日本“海淘”回来解馋。 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零食是沙琪玛。 鲁迅见了这个,“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儿子周海婴到书房玩, 玩着玩着,就看见了沙琪玛。 海婴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吗?” 鲁迅的回答实在是太好玩了: “按理说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个, 吃了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 这个平时什么都依着儿子的爸爸, 竟然和儿子争起一块沙琪玛来。
06 鲁迅还是一个电影狂人。 虽然43岁才看了第一步电影, 但从此就一看而不可收。 翻看鲁迅日记可以发现: 1934年,他看了34部电影, 1935年,他看了30部电影。 1936年,他看了17部电影。 三年平均下来,就是半月一场, 比我们现在看电影还猛。 好莱坞大片《仲夏夜之梦》在上海首映时, 鲁迅有事耽搁,赶到影院,票已卖完。 鲁迅只好买了下一场的票。 可下一场开始还早得很呢, 鲁迅等得无聊,就打了辆车回家吃饭, 吃完饭又打车回来, 光这车费都够再买两张票了。 而且,他买票必买最好的位置。 “看电影是要高高兴兴,不是去寻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远角落里,倒不如不去了。”
茅盾儿子韦韬病了,没有精神。 鲁迅就对茅盾说:“交给我吧,保准让他精神起来。” 茅盾不知鲁迅要干嘛,但也答应下来。 鲁迅就带着韦韬去了电影院, 韦韬从来没看过卡通片, 这一看,简直是幸福爆棚。 看完后,像打了鸡血般兴奋。 一路,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茅盾一看,惊讶不已:“你对韦韬施了什么法术?” 鲁迅太爱看电影了, 临终前,身体已经蹒跚难行, 但他还是去看了苏联电影《复仇艳遇》。 回来后,在日记里评价:甚佳。 后来,许广平忧伤地回忆说: “这是先生最后一次看电影, 是先生永远不能忘怀的一次, 也是先生最大慰藉、最深喜爱、最是纪念的临死前的快意了。”
07 鲁迅也是一位时尚达人。 1903年,鲁迅赴日留学不到一年, 就把辫子给剪去了。 当时,把辫子剪掉的中国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 但鲁迅才不管嘲笑和讥讽, 我就是要留平头,咋地? 后来,他干脆为自己设计了一款经典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加上隶书“一”字的胡子。 这造型,陈丹青评价是“好看至极”: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 鲁迅自己设计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鲁迅年轻时, 很喜欢为自己设计服装。 1911年,鲁迅就给自己设计了一件大衣, 样式简单,还带暗扣,挺括而新潮。 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回忆道, “形式很像现今的中山装,这是他个人独出心裁,叫西服裁缝做成的。” 现在年轻人穿衣,喜欢混搭。 我们觉得时髦新潮, 却不知鲁迅早在民国就开始玩混搭了。 许广平最喜欢的一张鲁迅照片, 就是鲁迅穿混搭风的照片。 渔夫毛衣开衫里面搭配v领毛衣, 内搭一件中式立领衬衫, 并把毛衣塞到裤子里提高腰线, 混搭层次分明,十分前卫, 让他整个人都充满了一种闷骚气质。
▲ 鲁迅的混搭风
鲁迅实在是一位服装搭配大师。 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中回忆: 有一次,她穿红上衣去鲁迅家做客。 问鲁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却给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课: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 咖啡色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 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 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 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 横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横宽了。 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 那个年代,便有这么前瞻的审美, 让人不得不佩服迅哥儿的眼光和品味。
08 除了文字,鲁迅玩得最漂亮的是设计。 他是民国顶尖的设计大师。 鲁迅从小就热爱美术, 他在《三味书屋》里这样写道: 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 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 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 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 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 就这样玩着玩着,鲁迅就玩成了设计大师。
▲ 鲁迅和许寿裳、钱稻孙设计的中国民国国徽
鲁迅的设计牛逼到什么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京大学校长, 就慕名给鲁迅写了一封信: “余想请先生为北京大学设计一枚校徽, 也不必多复杂, 只需将先生一向倡导的美育理念融会贯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没抱多大期望, 但是鲁迅的设计稿出来之后, 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绝了。” 校徽上,“北大”两个篆字上下排列, “北”字是背对背的两个侧立人像, “大”字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像, 寓意北大的办学理念即“以人为本”。 北大许智宏校长:“‘大’者,寓意学术之大,责任之大,精神之大。” 如此设计,真是让人拍案叫绝。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 中华民国国徽也是鲁迅与钱稻孙、许寿裳一起设计的。
鲁迅还是书刊设计大师。 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页, 装帧设计几乎都是他一手完成的。 他一生设计了60多个书籍封面, 既典雅蕴藉,又极具时代感, 个个都是中国书籍装帧史上的经典。 如今大学书籍装帧专业的很多老师, 都推鲁迅为中国书籍装帧第一人。 陈丹青更是多次盛赞鲁迅: “依我看,鲁迅却比民国年代顶著名的美术海归派, 更超前、更有品质、更富草根性, 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09 工作娱乐之外,鲁迅雅趣甚多。 迅哥儿喜欢养宠物。 最开始,他喜欢养金鱼。 后来,又特别喜欢养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随笔》中记载: “他把壁虎放到一个小盒子里, 天天拿东西去喂,喜欢得不得了。” 书法家沈尹默《追忆鲁迅先生》时, 写了一首诗,就专门提到了壁虎: “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顾悠悠几顾瞻; 万里仍旧一掌上,千夫莫敌两眉尖; 窗余壁虎干饭香,座隐神龙冷紫髯; 四十余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风帘。”
迅哥儿也喜欢养花。 鲁迅最爱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鲁迅入住北京西三条四合院后, 就种了好几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鲁迅定居在上海大陆新村9号时, 又特地在前院种上了夹竹桃、石榴、紫荆、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 一边闻花香,一边赏月亮。 迅哥儿还喜欢搞收藏。 鲁迅在北京工作时,去过琉璃厂480多次, 收藏了图书、碑帖3800多册,外国版画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种。 更是被誉为中国版画收藏第一人。 鲁迅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小癖好? “不为无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有时候适时的务虚,适当的消遣, 写写字,养养花,搞点收藏, 会瞬间觉得日子美好了许多。”
▲ 鲁迅藏山东汉代画像石拓本
10 1936年,鲁迅病逝。 临死前,他对许广平说: “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 这句话,其实正代表了鲁迅的生活态度——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们的印象里,鲁迅是个斗士, 骂这个骂那个,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战斗。 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 鲁迅的学生唐弢回忆说: “那时打笔仗, 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 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 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夏衍,是被鲁迅大骂的四块“硬骨头”之一。 “我本以为鲁迅根本不与他玩, 结果据夏衍的说法, 他们时常一起吃饭谈天,熟得很。” 文章的归文章,生活的归生活。 鲁迅是一个超级会玩的人。 除了写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欢逗比喜欢恶搞, 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 喜欢玩设计搞收藏, 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 所以,与其说鲁迅是一位文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为文学原本也不是他专业, 仅仅是他业余玩乐的爱好之一, 只是玩着玩着就玩成了“饭碗”。 拾遗为什么要写鲁迅? 因为特别欣赏他的生活态度——享乐人生。 什么是享乐人生? 就是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特别喜欢制片人方励的一句话: “当你意识到你的生命有多宝贵时, 你就会特别特别惜命, 惜命的方式是什么呢? 最好方法不是养生,而是折腾自己, 把自己的生命淋漓尽致地燃烧透彻。” 鲁迅就是如此,他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也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 12 观看《花儿与少年》《花样姐姐》后, 作家bamboo发现一个有趣现象: 无论是《花少》里港台的陈柏霖、陈意涵, 还是《花姐》里港台的林志玲、李治廷, 他们都表现得轻松自在、乐在其中。 而大陆艺人则很焦虑很保守——仿佛不是来玩的,而是来比赛和完成任务的。 每期节目录完后的采访, 大陆艺人多强调团队合作、取得了什么进步, 而港台艺人则通常会聊旅行和自我的意义。 即使在《花少》第二季团队氛围最僵的时刻, 陈意涵接受采访仍说:“我觉得我的人生只需要啤酒、运动和书,好高兴有这样的旅程。” 她就是来玩的,享受到就是赚了,不用苛求细节。 大陆艺人的表现,其实就是大部分中国人的生活缩影——缺少享乐的能力。 bamboo一位好友,喜欢养宠物。 但妈妈说:“玩物丧志、影响工作。” 于是立即就让她把这个爱好革了命。 bamboo还有一位好友, 陪着家人在上海转了一圈, 努力想让家人玩得高兴, 结果回家被集体批判:只会吃喝玩乐以后能有什么出息? 从小到大,我们接受的认知就是这样, 于是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自己不想成为的人。 为了工作而工作,为了努力而努力, 再也没有心境和能力去欣赏沿途的风景。 我一位大学同学,嫁给了美国人。 前年,她父母去看她,在美国住了一年。 自从岳父岳母来到美国后, 美国女婿的头就开始剧痛起来。 “我走到哪,岳父岳母就跟着哪, 我前边走,他们就在我后面关灯。 我走过的地方,身后都一片黑暗。 家里所有容易招灰的东西全蒙上了塑料布, 比如遥控器、钢琴键盘等等。 我们美国人就喜欢舒服、随意, 但岳父岳母一来,一切都改变了。” 最后,美国女婿对老婆说了一句:生活本来是用来享受的,可你父母一来,生活就变成了是来忍受的。 中国人的享乐能力,确实差得难以置信。 生活美学家弗莱说:“一个人,不应被生活享受,要学会享受生活。” 生活不光是奋斗拼搏,或是受苦受难,还应该是一种享受——自然的享受,爱的享受,玩乐的享受,艺术的享受。 这也是社长写鲁迅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想传达的意义: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让自己快乐。 人生不过是一次旅程, 沿途的风景构成了生命本身。 所以,别那么慌忙着奔向终点。 阿尔卑斯山谷有一条大汽车路, 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标语牌: “慢慢走,欣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