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战】国税局职工拒还款 面临拘留撞墙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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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百日攻坚战
兴庆区法院“六个一律”倒逼涉公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10月12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通过《宁夏法治报》,向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的被执行人发出通告,限其于2017年10月16日之前主动到兴庆区人民法院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将面临诸多严厉的制裁措施。
申请执行人常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某是国税局职工,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每次法院传唤均以没有履行能力拒不到庭,拒不履行义务。兴庆区法院依法强制传唤陈某到法院后,陈某依然态度强硬不愿履行义务,兴庆区法院遂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执行措施。到了拘留所,被执行人陈某下车后抱着车轮大喊大闹拒绝进所,到了收拘大厅,陈某又上演撞墙闹剧,并以各种动作对抗法院拘留。执行人员告知被执行人陈某,如果其继续抗拒执行,法院将追究其拒执罪的责任,并向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情节严重将面临被开除的风险。被执行人陈某眼看法院动真格了,再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及更严厉的制裁措施,他终于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
10月17日,兴庆区法院进行涉公职人员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于16日前未能主动履行义务的涉公职被执行人查找、传唤到法院。兴庆区法院共拘传12人次,和解9件案件,拘留2名涉公职被执行人。
该院执行人员表示,在接下来的“破解执行难百日攻坚战”活动中,兴庆区法院将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涉公职被执行人采取以下措施: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宁夏法治报》、公共场所显示屏等媒体、媒介上公开曝光失信信息;对失信情况一律通报其单位,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在干部入党、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等方面进行限制;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涉公职人员,本院将强制传唤、拘传并视情况情节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